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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朗城投 · 廉声速递】第十六期 | 寿光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信息来源:寿光城投  发布日期:2023-09-25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巩固拓展正风肃纪成果,确保“双节”风清气正,现就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要求加强作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增强政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准确把握中秋、国庆节日特点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四风”问题的突出表现,把一以贯之做好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作为强作风树新风的具体行动,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作风建设抓紧抓实,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增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政治自觉,要从严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规定,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针对公务消费、公务用车等关键环节,以及高档酒、“天价茶”、“天价烟”、高价月饼等商品经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复燃。
  二、严明纪律规矩,争做廉洁表率
   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重要思想和重要论述,不断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以修身、严于律己,坚决抵制“节日病”,自觉做到“九严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活动;严禁违规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企业车辆或私车公养;严禁借“两节”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或巧立名目报销节日礼品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酒、月饼、土特产、支付凭证、购物卡、代金券或以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方式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或借机敛财;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规定,擅自脱岗漏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严禁饮酒、酗酒,杜绝酒驾、醉驾、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保持高压态势

   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将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紧盯“吃公函”“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强化日常监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进行重点整治;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等问题和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的行为,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有效监督,深化源头治理;紧盯屡禁不止、久治未绝的顽瘴痼疾,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精准施治、靶向纠治。要严肃执纪问责,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严查快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新成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推动党风政风向善向好,以实际行动为万家中秋团圆、国庆祥和安宁的节日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纪律保障。


来源:寿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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